因工作需要,化州市科工商务局属下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化州市信息中心招聘2名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化州市地震办公室招聘1名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表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7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的考生请在9月4日前(含9月4日)将《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成照片或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156506360@qq.com。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请于2017年 9月7日上午9:00—11:30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提交的上述材料一致),到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六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三)遴选
接收应聘资料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遴选。并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2017年9月7日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并当场公布。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主评委评分相同,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其缺额根据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被聘用人员如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273828(化州市科工商务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科工商务局
2017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