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省人事考试局批准同意,自2012年5月起,我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全部调整为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模式。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就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采用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后审核方式。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考务文件及报名流程(附件1),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9:00-8月24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并签名确认。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17:00。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我院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递交申请,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珠海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3)
三、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在珠海开设分考点(信息处理技术员考点设在广州),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中心负责发放。
(五)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六)有关考试用书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珠海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3.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表
珠海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附件: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时间及科目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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