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25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7月24日-26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楼205房间),联系电话:0531-85060012。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下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交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7月27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发现有误及时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改正,逾期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责任自负。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试前一周。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考试用书及辅导教材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在现场确认点直接购买。
5.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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