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根据《重庆市2017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招录程序),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 / 3×60%+ 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次序,按与同一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7 年8月15日(周二)上午7:00前,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179号)报到。
三、有关注意事项:
1. 体检时请带身份证、准考证备查。
2. 体检时备近期照片1张(1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
3. 体检费:450元/人(请自备零钞)。
4.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8月14日晚20:00后勿进食,勿大量饮水。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 请准时到达体检报到地点,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7 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