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茂名市教育局机关后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敬岗爱业,热爱教育工作。
(三)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四)富有耐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普通话和粤语标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能自行解决食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聘用人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3.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
4.聘用单位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登录茂名教育信息网下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3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办公楼五楼办公室。
(四)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电话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茂名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综合个人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主评委成绩高者优先;主评委成绩相同,则由面试评委小组商议决定。
(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茂名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到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每人每月2300元。试用合格者,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五险一金由单位按规定缴扣。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事宜,由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8-2278004、2278744(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