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沅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招聘工作公告
为做好2017年镇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相关招聘工作,根据《2017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62301、062302、062303、062601)2017年8月14日下午16:00在县教育局集中安排。
2017年8月15日上午7:30到镇沅县直属小学候考室集中,7:40开始抽签,8:30正式开始参加说课。
2.报考医务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62001、062101)2017年8月23日至24日自带小一寸免冠彩照到资格复审处申请领取准考证。8月25日上午7:40到镇沅县教师进修学校考场集中,8:15开始宣读“考场规则”,8:30正式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10:00考试结束,11:30公布考试成绩。
3.其余岗位(含010801-中共镇沅县委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8月27日上午7:00到镇沅县教师进修学校候考室集中,7:30开始抽签,8:30正式开始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具体事宜
1.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结果确认表。
2.考生纪律要求: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3.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4.说课时间每个考生控制在15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时间每个考生控制在20分钟以内。
5. 说课和结构化面试评分方法:将每位考官对同一位考生某一要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该要素的平均分,用平均分再乘以权重,即得出这一要素的要素分;依次类推,算出其余测评要素的要素分,把各要素分相加即为总分。
6.专业技术考试以考生的试卷得分计算。
7. 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记分员、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统计面试得分,当天公布面试人员成绩。
8.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现场批卷统计得分,当天发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申请查分。
(四)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设置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严格进场检查,候考室、考场内均安放手机信号屏蔽设备。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回避。
3.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者、应回避而参与者、徇私舞弊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恶劣严重影响面试工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体检
(一)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体检人员名单在“镇沅信息网”统一公布。
(二)体检按照《2017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付。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由县教育局安排。其他人员体检时间8月29日上午7:00。体检统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请体检人员准时在“导医台”处集中。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请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导医台”处于体检前核查身份后,带领考生进行体检。注:体检时女性不能穿戴前面有纽扣的上衣(包括内衣),不能穿裙子,最好穿白色上衣。
(五)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如若证实出现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无论体检结论是否合格,将视为无效,且不得申请复检,不得纳入考核对象。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对在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考生,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对全部体检项目仅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三、考核
(一)考核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为确保新聘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进行聘用前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务必于2017年9月10日前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属镇沅生源地的考生请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娅玲同志联系核实档案去向,联系电话:5816656;非镇沅生源地的考生请到资格复审处开具“调档联系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等用工关系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合格后,报批聘用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和拟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为保护考生权益,仅受理真实姓名举报反映的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若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用人单位分配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岗位的,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依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时间:2017年10月10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79-5816029。如发生不准时到场参与选择用人单位或分配后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均属于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考生在选定用人单位,由本人签字确认后,除办理调动以外一律不得变更用人单位。
(二)招聘1人岗位的,分配工作时间:2017年10月10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79-5816029。
六、聘用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后续手续,新聘用人员预计2017年10月报到上岗。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个环节中,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及时登录“镇沅信息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由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