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12年7月4日—7月10日(7天)。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 点: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通讯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电 话:023-47521482,023-47272805联系人:赖凯,杨茜云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2012年第一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递补)公示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