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安全生产辅助执法 | 01 | 2 | 不限 | 本科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工作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
4、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5、报考人员限靖江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 8月7日上午8:30-11:30。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成绩等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安全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指导用书,安全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采用百分制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七)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相关岗位工作。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181706、8029215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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