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特采用面试加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学校
招聘名额10名(招聘单位及学科详见附表)。每个学校各岗位均招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特点,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择优招聘引进。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接受报名。毕业生须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珠江路珠江楼814。
3、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7年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2017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后双面打印,同时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并在照片背面及报名表上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已从汕头市迁往就读高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巳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提供原户口簿);
(7)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受理报名及资格初审:在区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确定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者确定为面试对象,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评委提问的形式,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核。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及龙湖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发布公告等事宜的网站及联系电话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龙湖教育信息网 http://www.stlhedu.net/
联系电话:0754-88831114
中共龙湖区委组织部
龙湖区人社局
龙湖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