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国土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7〕258号)已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人员,请对照苏国土资发〔2017〕258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8月3日至8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418室(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7号)。联系人:郭俊发,电话:85697218。
三、几点说明
1.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
2.根据徐人社发〔2012〕354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本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提供三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在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领取(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2号,恩华大厦斜对面)。
3.各县(市)区申报人员需经各县(市)区职称部门审核同意。
4.各类证书(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