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市管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民政局、中共珠海市新社会组织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管党建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1、岗位:市管党建指导员。
2、人数:4人。
3、岗位性质: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
4、岗位待遇:根据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考条件
1、珠海户籍,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获得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和社会组织业务,能熟练操作各种日常办公软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合同制职员的。
三、招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上午9: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JWRL@ibeedu.com)。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珠海市民政局官网查看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zhmzj.gov.cn/),下载附件,如实填妥。将本人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表表,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本次招聘专用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为“岗位+姓名”。报名压缩文件包(rar格式)控制在2M左右。每人限报名一次。
4、报名须知:
(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2)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考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电子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17年8月25日-26日9:00-12:00;14:30-17:00。
2、地址:珠海市外经贸专修学院二楼。
3、报考人持本人电子邮件报名时的纸质版报名材料的原件、4张蓝底大一寸证件照,前来参加资格初审。未按时参加初审的报考人,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以闭卷考核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与户主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3)中共正式党员证明(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
(4)工作证明材料(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表)。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核过程中,若出现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10日在珠海市外经贸专修学院进行。
(六)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
四、其他
1、报考咨询电话:0756-3378298
2、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53号金网国际教育大厦珠海市外经贸专修学院。公交路线:可乘69路、60路、23路、9路公交车到“高级技校”站下车即到。
3、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民政局、中共珠海市新社会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珠海市民政局中共珠海市新社会组织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