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教育系统2017年
公开招聘 (含定向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昆明市部分县区及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昆明市部分事业单位二〇一七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公告》规定及《昆明市官渡区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为确保此次面试工作稳步有序顺利开展,现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面试的工作程序、要求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详见名册),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3:1(定向招聘1:2)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0分(定向招聘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察、体检。
(二)面试的方式、主要内容
面试以模拟课堂考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还包括音乐、绘画、体育等专业技能(定向招聘的除外)。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
1、 中、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及定向招聘)
时间:2017年 8月10日。
地点:官渡区民航路小学(官渡区老民航路41号)
2、 幼儿教师岗位
时间:2017年 8月11日。
地点:官渡区幼儿园(官渡区关上森林公园内)
3、 讲课课题、节次的抽取
① 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及定向招考)岗位:2017年 8月 9 日下午14:00,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准考证》到官渡区民航路小学抽取模拟课堂考试课题。
2017年8月10 日上午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准时到民航路小学,依次抽取面试序号,序号抽取完毕后考生须在候考室待考,若考生擅自离开候考室,引导员点名不到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
② 幼儿园教师岗位:2017年8月10日下午14:00,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集中在官渡区幼儿园(官渡区关上森林公园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准考证》抽取模拟课堂考试课题。
2017年8月11日上午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准时到官渡区幼儿园,依次抽取面试序号,序号抽取完毕后考生须在候考室待考,若考生擅自离开候考室,引导员点名不到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
4、 面试以考官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讲课结束,考官当场打分、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面试总分100分中,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的模拟课堂讲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定向招聘的除外);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模拟课堂讲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音乐、舞蹈、绘画成绩各占20%。
5、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与教师职业相关的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笔试总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①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包括模拟课堂考试和专业技能(定向招聘的除外)两部分。模拟课堂考试、专业技能各占面试综合成绩的50%。
②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包括模拟课堂考试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模拟课堂考试占面试成绩的40%,音乐、舞蹈、绘画专业技能各占面试成绩的2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 面试注意事项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身份证明)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面试前一天上网自行打印。
三、 对面试考生的要求
1、 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服从面试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不允许在面试时自我介绍,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计0分。
2、 面试期间关闭并上缴通信工具。面试前全体考生在候考室候考,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等待成绩通知,并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徘徊逗留。面试考生在面试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均自行负责。
考生咨询电话:
官渡区教育局人事科:0871-67179061。
监督电话:
官渡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7168891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19718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官渡教育局负责解释。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渡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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