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李政威等2名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拟录用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期限为7天(2017.7.25—2017.7.31)。
联系电话:0573-87288873 87288846。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