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大理州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或实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7﹞15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一)第一次资格复审:8月3日至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宾川县金牛镇河滨路7号)。
三、递补
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提交了放弃面试申请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又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时,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于8月5日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宾川县人社局公众号“宾川微人社”公布,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次数不受限制,但在复审工作结束时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含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2.“三个项目”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以下材料: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3.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五、资格复审纪律要求
1.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在资格复审前向县人社局提交放弃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将按照违反考试纪律进行备案。
3.参加2017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已是拟聘人员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在后续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中,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或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7147346,传真:7143577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