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和《漳州市直中小学(中职校)2017年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局拟对报考市直有关学校补充招聘岗位,且参加2017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以下考生于2017年7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到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我局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局网站。
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的证明材料;
3.报考专长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经招聘学校审核通过的《2017年漳州市直学校招考特殊专长教师现场报名表》;
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就读学校出具的拟办理教师资格证明。
5.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档案寄存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有效证明材料;
6.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7.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漳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