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1、现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5周年及以上(其中须有农村任教3周年的经历)的。
2、学历要求: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的教师年龄限于45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
6、近三年来,曾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或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比武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或任教过相应学科毕业班教学工作1周年及以上的。
7、服从组织安排,参与支教和城乡教师交流新机制试点工作的,不受以上报考条件中的第1、6条款限制。
8、受过党、政纪处分限制期已满的。
二、遴选职位:实验小学2名:语文1名,数学1名
南诏中心8名:语文4名,数学4名
三、遴选报名、遴选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2017年 7月2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遴选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8:00;
4、遴选地点:诏安县南城中学。
四、遴选方式、录用方法:(按100分计算)
遴选方式:说课、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计算机操作30分。录用方法:依据遴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职位数依次录用,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遴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定岗。
五、奖惩办法:
1、在2017年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中,所任教学科的综合比成绩(及格率、优秀率、优秀生培养情况)排在全县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加5分;排在全县后三名的,给予扣5分(其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必须有40%及以上的学生参加县2017年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否则,不予加分)。
2、在2016~2017学年中,被市、县教学常规检查通报批评的,不予报考。
3、服从组织安排,参与支教和城乡教师交流新机制试点工作的,且支教或交流期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给予奖励加2分。
六、报名时须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证书、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农村任教证明、教学成绩证明等材料。
诏安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