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1、《2017年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所指的党政群机关包括哪些?
《公告》所指的党政群机关具体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七类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
2、选调生职位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在我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需符合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
4、如何把握现单位工作满2年?
以调入现工作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落款时间为起点,计算截至2017年7月31日满2年。
5、什么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上的工作经历。
6、怎样理解“最低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的服务年限”?
“最低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的服务年限”,主要指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与所在单位签订合同或招考简章公告约定的有服务年限规定的条款内容。如:初任法官、检察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2014年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等有关规定。
7、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条件如何把握?
参照管理单位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批准登记的人员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除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还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办理国家公务员或参照、依照管理过渡手续的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已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的人员;(2)根据国家和省足球游戏录用有关规定,经公开考试录用的人员;(3)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4)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8、如何把握新录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
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按“称职”把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按“合格”把握。
9、“任职试用期”如何理解?
主要指通过公开选拔、委任、调任、聘任等方式,新任命领导职务,已明确或应明确职务试用期,并在试用期内的。
10、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事业职位的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相关规定。
11、能否报考高于或低于现任职务级别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越级报考、不得选报高于现任职务级别的职位,即:现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可以报考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职位,科员只能报考科员职位。报考人员可以选报低于现任职务级别的职位,任用后将按照报考职位的职务级别或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安排。
1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如何把握?
符合相关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考七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选聘后按九级职员聘任管理;符合相关条件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可以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选聘后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并管理。
13、遴选(选聘)考试期间,报考人员职务能否发生变动?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信息以《报名表》为准,报考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不得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