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二、薪酬待遇
招聘的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每人每月工资按我市现行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发放,食、宿自行解决。
三、招聘条件
(一)信宜市户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三)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机关及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 24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干部室(信宜市国税局十二楼)。
(三)咨询电话:信宜市纪委干部室8837993。
(四)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可向信宜市纪委干部室索取,或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
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五)资格审查:由信宜市纪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三)政审。政审工作由信宜市纪委具体负责实施。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聘用。
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纪委干部室咨询。
中共信宜市纪委
信宜市监察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