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2017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及《2017年南安市补充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要求,现就组织入围第一轮递补人选及第二轮补充招聘入围拟录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体检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入围第一轮招聘递补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2、第二轮补充招聘入围拟录聘人选: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参加第二轮补充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附件2),按空缺岗位的补充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笔试卷面总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55分及以上),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3(不在资格复审具体名单的第二轮补充招聘考生,如符合省、泉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达55分及以上的,请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8∶00—9∶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区成功街 新华大厦八楼808室);
(四)入围考生要认真对照《2017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http://www.najyw.net/wzyd.asp?NewsID=26829)中小学数学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学历、专业、户籍、教师资格等),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及其他事项按照《2017年南安市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拟录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体检的通告》要求执行(详见网页http://www.najyw.net/wzyd.asp?newsid=27229)。
符合省、泉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第二轮补充招聘入围拟录聘人选,应同时按《2017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http://www.najyw.net/wzyd.asp?NewsID=26829)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二、体检
1、体检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上述资格复审对象;
2、体检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后);
3、体检地点: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
4、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有关说明按照《2017年南安市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拟录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体检的通告》要求执行(详见网页http://www.najyw.net/wzyd.asp?newsid=27229)。
三、其他事项
1、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阅读本通告后,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以“小学数学补充招聘(或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第XX名,XXX(姓名)已阅知资格复审通告”为电子邮件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najszp@163.com。
2、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
3、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自动放弃递补资格的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安市教育信息网”公示栏上及时发布。
南安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