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通海县人民法院面向云南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法官助理2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取得国家司法资格考试C证及以上;
4.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本人籍贯、户籍或配偶工作地在玉溪市范围内;
6.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以及在云南省各级法院或检察院任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或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在云南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工作服务年限的限制条件;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体检合格标准。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1)到本院直接报名
地址:通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秀山西路103号),联系电话:0877-3801601;传真:0877-3805187。联系人:鲁嫱、艾静萍。
(2)网络报名
报名者通过通海县人民法院网(http://www.thfy.gov.cn/)自行下载《通海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网络将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luqiang0925@126.com。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并填写好《通海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
(二)面试、考察及党组审查
报名人员根据通知,到通海法院进行个别面试,或集中面试,全面考察报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将面试、考察情况提交党组审查决定。
(三)上级法院审批
党组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层报上级法院审核,最终确定选调人员。
(四)体检
拟选调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
对经上级法院审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统一在通海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thfy.gov.cn/)予以公示。
(六)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通海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