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考生:
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纪律:
1、不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2、无计划不招生,不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3、不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4、严格执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
5、不会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6、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不变更公示的考生的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
7、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8、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9、不收取中学、考生及家长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10、不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11、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特此承诺
承诺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