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地址
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浏览器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
二、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一)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二)实名注册账号。
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发生,考生服务系统已接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用户平台),通过联网银行信息核验平台对考生进行实名认证。报考人员须凭已注册的统一用户平台账号方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如没有统一用户平台账号,请在考生服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在跳转的链接页面进行注册(建议从即日起先进行注册,无需等到考试报名开始)。在接入统一用户平台前注册的考生服务系统账号已失效,不再使用,需要重新注册。具体注册操作见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三)使用统一用户平台账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
报考人员使用已注册的统一用户平台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入“当前考试”栏目,选择“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点击“进入报名”进入阅读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同意”并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
(四)上传照片和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上传个人照片,然后对照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进入选报职位页面。报考人员应完整填写本人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层次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专业名称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填写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五)选择报考职位并进行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选择职位”选择所报考的职位,选择职位并检查无误后,可点击“暂存职位”将自己选择的职位暂存,或点击“下一步”根据提示进行职位确认。请注意: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可先浏览附件1《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职位表》选定所需报考的职位,再在选择职位页面中录入“职位编码”查询并选择所需报考的职位。
2.在职位暂存且报名时间未截止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具体操作为: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在操作列表中点击“修改报名”,进入个人信息填报页面,可在此修改个人填报信息并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其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的修改需根据本说明第三部分“其他事项”第3点关于注册信息修改的有关要求进行)。
3.“暂存职位”仅仅是将所选报考职位暂存,并未进行职位确认。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职位确认,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确认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一旦完成报考职位确认,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除公告所列情形外,将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不能修改任何个人信息,请务必谨慎选择报考职位。
(六)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完成职位确认后,报名状态为“待审核”。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可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查看资格初审状态。如报名状态为“报名成功”,则表示已通过资格初审,可参加笔试;如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则表示不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如有允许报考人员调整报考职位的情形,则可以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再次接受资格初审。具体操作为: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在操作列表中点击“修改报名”。
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职位确认,并及时查看报名状态,留意网站公告信息,以免错过重新选报职位的机会。
(七)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9: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紧缺专业公务员”,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自行留存。
(八)咨询方式。
咨询考生服务系统使用、报名信息填写等,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