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邮编:518040,电话:0755-12333、88128433、88128735,传真:0755-8810171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反映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受理拟录用人员材料。最终是否录用,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文件为准。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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