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五)单位成立专门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会进行评价推荐,研究确定申报推荐人选。
(六)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七)单位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并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下载谷歌浏览器后打开地址:http://124.128.251.110:8185/,具体注册步骤详见:滨州市人社局网站→专题专栏→专技处专题→办事指南→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八)公示无异议后,单位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十)申报材料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级(不含卫生副高、中小学副高、经济副高)申报材料由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不要在“呈报部门”栏盖章。(注:卫生副高、中小学副高、经济副高三个系列的“呈报部门”需要各县区审核盖章。)
二、呈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纸正反打印原件4份。(复印件份数按照各评委会要求准备)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任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并按装订材料目录格式(附件1)顺序粘贴装订。其中,报送科研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上具有验证功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六公开”监督卡》1份。
6、《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8、城市医务人员须呈报《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9、根据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情况,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附件2)1份。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申报评审时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1、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工作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证明。
12、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呈报部门、申报系列、拟晋升职务、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性质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事业单位在组织推荐申报前,要由其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按照岗位情况研究并审查拟申报的系列和数量,填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预申报情况表》。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将审核汇总情况填写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A3纸打印一式3份)中,并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审核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一式2份,说明申报人破格申报理由,业内专家评价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情况,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4、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5、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详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网站。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填写要与单位公章的名称一致。如××市××县(区)××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市××县(区)××单位”不得填写“××市××县(区)××局”。“所从事专业”须系统内选择规范的专业名称填写,若无选择项,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申报工程师系列中级资格系统内无法选择时,请参照:纺织工程、广电工程、地质勘查工程、化工工程、环保工程、机械工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水产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药品工程、食品工程、质量工程、林业工程规范填写。
(三)“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四)“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刊载在其他出版物(论文期刊增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带有HK、LH、TH等后缀的论文期刊,以及其他非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作品或非统一书号的论著,不作为评审依据,不能作为评审材料上报。(请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打印查询结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五)“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