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详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二、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见附件1,其他资格条件);
(六)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须符合进京和相应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限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以邮戳为准)
(二)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粘贴照片,将报名材料寄至所要招聘单位,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聘”。
邮寄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清楚表中要素;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岗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复印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各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五、招聘程序
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各单位网站),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招聘监督电话:66056162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