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申报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我区2017年3月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7年6月26-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领证地点: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306室(地点:新香洲翠福路66号)。
三、注意事项:
1.凭“教师资格受理凭证”及个人身份证领取证书。
2.委托他人领证的,还须出示双方身份证。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领证。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