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已经是我国当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题中之义。
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贯彻落实以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必要要求。
法治,在逻辑起点和制度目的是均在于通过法律制约公权力,因此法治政府必然是在实体和程序上都严格遵守法律的守法政府。
所以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监督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脚步有助于政府更好地接受大众的监督,确保政府权力依法行使,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其次,法治政府主要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行政理念、行政体制、行政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个环节贯彻法治的原则,所以建设法治政府以利于保证政府在权力运行时依法行政。政府作为公信力的代表,政府带头手法必然也会引导群众懂法手法,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
最后,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保障民主。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不仅是我党的宗旨,也更应该是政府执政的目标。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必然会使民众的监督权得到更好地行使,在社会监督这一块就有更为明显的作用,而公众权利对于政府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也符合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法治政府的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党和政府发挥带头和自律作用,并且公众也应当发挥自身监督作用,从而保障政府法制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