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于8月1日开始到莱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3号楼5楼东)领取相关表格,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整理材料,报送材料截止到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报烟台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2017年度个人申报版),生成数据文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导入到2017年度审核管理版里生成上报数据连同评审材料一并上报。需提交的材料:1、评审表;2、评审简表;3、毕业证书原件;4、毕业证书查询证明;5、继续教育证书(企业不需要提供);6、个人申报系统生成的《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A3纸型一式3份;7、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8、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9、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10、电子数据。各单位在审核各类学历时,要求参评人员属于2002年以后毕业的,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时,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页面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002年以前毕业的,须提交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手续、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应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山东省委党校学历证明通过http://xy.sddx.gov.cn/channels/ch01492/查询,并打印页面,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军队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学历证明仅提交评审依据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必须有单位负责审查材料的经办人签字。
要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按照“六公开”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多种形式的申报前公示,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单位要将公示地点、时间必须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通知,并将材料放置在公开地方公示5个工作日,保证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查看任意申报人的全部评审材料(需要强调是申报平改系列评审人员要与晋升人员同时公示),要求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参评人员要通过个人申报系统统一打印《一览表》和填写《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一览表》要经人社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公示,《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备案后方可进行公示,公示后的《一览表》、《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不得再做修改,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做好各单位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异议或未经公示的,不得上报,确保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各呈报部门(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须统一回收公示的《一览表》、《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并注明公示时间、地点及张帖人员姓名等信息备查。并填写《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随申报材料同时上报。
按照国家规定,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中专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双学士学位,见习期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学位,毕业后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见习期满,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的规定,中小学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进行资格确认,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