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垫江委发[2007]12号)和《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考试办法(试行)》(垫江人事发[2007]4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县委办公室文秘岗工作人员4名,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岗工作人员3名、会计岗工作人员1名,县委宣传部新闻宣传岗工作人员1名,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岗工作人员1名,县经信委文秘岗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县经信委在全县已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的公务员及2010年村官中遴选。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要求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岗、县经信委遴选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县政府办公室会计岗位要求取得会计任职资格,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岗位要求热爱林业工作。
2、资格条件
(1)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岗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县政府办公室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从事会计岗位工作10年以上。
(4)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林业、文秘及相关专业,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县经信委工作人员: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桂溪镇月阳路劳动小区内办公楼313房间,桂溪华庭对面)。
联系人: 王 钢 黄 尉
联系电话:74688766 74685033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3、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
4、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根据简章规定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垫江县2012年县级机关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领取准考证
应试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7月5日到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遴选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2。
(一)笔试科目
1、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2、笔试专业科目100分:县委办、县府办文秘岗位、县经信委笔试专业科目为《写作》、县府办会计岗位专业科目为《会计知识》、县委宣传部笔试专业科目为《新闻写作》。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委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县林业局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按遴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与成就感、自我认知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否则将记入个人信息记录。
十、办理调任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2010年村官完善录用手续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