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以外,还须分别参加相应的专业或术科考试,成绩分类别折算为综合分,满分均为750分,各类别分段划定分数线:
艺术类第一批:
2017年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312分。
艺术类第二批:
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
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
具体各类各段分数线(综合分)如下:
专业省统考类别 | 第一段 | 第二段 |
美术类 | 511 | 459 |
音乐类 | 457 | 386 |
舞蹈类 | 477 | 409 |
影视表演类 | 458 | 393 |
时装表演类 | 491 | 423 |
播音主持类 | 471 | 395 |
编导类 | 489 | 420 |
摄制类 | 478 | 405 |
计算公式:
音乐类、美术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50%+统考专业分×7.5×50%
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40%+统考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80%+统考专业分×7.5×20%
编导类、摄制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