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并报上海市编办核准,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语言文字管理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市语测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对本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监测、评估、科研、宣传、咨询,以及高校语文教学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拓展语言文字业务工作领域和范围,做好上海高校语文教育联盟工作,根据市语测中心工作需要,特公开招聘上海高校语文教育联盟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与报告撰写能力;具备良好的活动策划与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精神。
2.招聘条件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担任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岗位经验者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即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shpsc@vip.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
(二)资格审查: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2017年7月17日至7月30日。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语测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和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语测中心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市语测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联系电话:021-62562616(韩老师)。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52133792)。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
2017年6月16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