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主管部门:甘肃省公安厅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
专业名称:警犬技术
招生计划:200名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N 段层一
一、招生对象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招生对象须为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应届高中男性毕业生,符合公安院校招生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可查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热爱公安工作,有志于献身公安事业,自愿报考警犬技术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警犬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8年。
年龄为16至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至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警犬技术定向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在高职(专科)批N 段层一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三、面试报名、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以考生生源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文、理科分别确定),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由我院通知考生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com)进入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进行考生面试报名。考生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我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并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到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7月15日至17日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考生政审表》根据学院通知到兰州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四、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我院根据各市(州)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数分市(州)录取。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批N段层一进行。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五、教育培养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学生报到入学时,与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学院根据职业能力需要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办法,安排专业师资和专门的教学训练场所实施教育培养。
六、学生管理和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七、考录分配
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合格毕业生,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进行定向招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当年合格毕业生总人数5%末位淘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公安厅审核,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录用手续,占用当地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按生源地到定向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从事警犬技术工作。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被录用人员,不得聘用或录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并将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能如期正常毕业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定向招录笔试、面试,自主择业。
八、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警服费按财政部、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院官网:http://www.gsjcxy.com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 5154059 515426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 5683321
邮编:7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