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按照《2017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包括:《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人事档案、报名相关材料(与岗位相关的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考核政审材料。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5:00。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填写要求:
①正反打印,一式二份,第一面手写、打印均可,第二面手写。
②道德品质、思想政治表现栏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主要填写被考核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参与邪教组织等内容,并加盖户口所在派出所的公章。
④考核结论栏由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填写。
(二)人事档案的调取。入围考生抓紧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单位,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前,凭身份证到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调档函,考生携调档函到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人事档案的转递应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达,严禁邮寄或个人自带。被考核人员的人事档案应于2017年6月27日前转递到河口区人社局。
机要转递地址: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河口区海宁路287号)。
因考取研究生无法按时提交人事档案的,要提交研究生录取院校出具的该考生放弃读研证明,否则视为考生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考核资格。
(三)材料(除人事档案外)提交地点:综合考生提交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0546-3661080),卫生类岗位考生提交到区卫计局512办公室(0546-3652303,河聚路11号)。
(四)考核结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组织审档工作,并综合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我们将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并按照相同的标准对有关考生进行考核。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