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现将2017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同时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学院出具在校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情况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
2、有表彰奖励荣誉的提供相关表彰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察材料、相关表彰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17年6月23日(周五)早上7:20前,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到淄博高新区火炬大厦门口集合。体检费自理(每人约420元)。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弃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