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5月中旬,省教育考试院已向各市、县(区)反馈了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开展面试工作,还未开展面试工作的市、县(区)应尽快开展面试工作,并抓紧做好体检、考核、录用等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应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同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岗位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全部岗位。各地不得减少今年年初经当地编办核准、并经人事部门审核的岗位。
据了解,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各地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各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时间安排:
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30日前,各市、县(区)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
7月8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11日-17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8月下旬,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