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7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通知仅限报考主管部门为海阳市市直机关,招聘单位为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海阳市镇区街机关,招聘单位为镇区街事业单位两个职位的考生,其他考生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二、时间地址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因材料逾期不到影响录用结果考生自己负责。
请报考市直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海阳市人社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海阳市济南路91号210房间,快递仅收顺丰快递),联系电话:0535-3222019。
请报考镇区街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海阳市委组织部股级干部管理科(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B425房间,快递仅收顺丰快递),联系电话:0535-3223180。
三、审查确认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看到此通知后按“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我已收到通知”为主题发送至hyzkbgs@126.com邮箱;报考镇区街事业单位职位的考生发送至zzb266@163.com邮箱。
四、所需材料
1、学历、学位网上认证材料(附件1)。
2、本人、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的政审材料,填写《政审表》(附件2),每人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村党支部盖章。
3、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无参与或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行为的证明。
4、已婚人员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
5、考生本人自我鉴定材料电子版(附件3格式,市直事业单位职位发送至hyzkbgs@126.com邮箱,镇区街事业单位职位zzb266@163.com邮箱)。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