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办师〔2017〕22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
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为做好2017度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一轮公开招聘及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第一轮公开招聘面试等工作
5月中旬,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向各市、县(区)反馈了参加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开展面试工作,还未开展面试工作的市、县(区)应尽快开展面试工作,并抓紧做好体检、考核、录用等工作。第一轮录用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区)应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沟通,将聘用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以便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将聘用人员录入系统,防止二次报名,做好第二轮补充招聘前期的信息工作。
二、组织做好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应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同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岗位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全部岗位。各地不得减少今年年初经当地编办核准、并经人事部门审核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各地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各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时间安排
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30日前,各市、县(区)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
7月8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11日-17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8月下旬,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一轮公开招聘工作及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新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到岗任教。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