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高陵区平安建设,强化街面违法犯罪打击和反恐防暴能力,满足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职辅警10名(男女不限);
2.勤务辅警90名(限男性)。
二、招聘方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能测试、政审及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记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2.年龄在18-3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弱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
4.文职辅警限文科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限男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在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6.户籍不限。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30日(上午9-12点,下午13-17点。)
2、报名地点: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高陵区桑军大道十字向西500米路北)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上述第三款第六条相关证明或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1)。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聘用人员职责及薪酬待遇
文职辅警协助公安机关从事文秘工作;勤务辅警协助执法岗位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
1、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含培训期一个月),期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增加绩效工资700元,合计每人每月工资2300元。特勤岗位每人每月另外增加300元补贴。
2、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按程序可继续聘用。合同期内个人和聘用单位按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
3、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免费配发制服和个人装备。
4、聘用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实行军事化管理。
七、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阶段信息通过西安市高陵区政府门户网站(www.gao-ling.gov.cn)发布。应聘考生需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029-8675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