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辽阳市政府按照依宪、依法立法和民主、科学立法的原则,准备选聘一批既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热心地方立法工作,又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专家、教授为立法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顾问的职责
(一)参与立法前的立项审查和草案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评估会;
(二)参与社会调查、问卷、走访等协助把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精神的活动;
(三)会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某个立法项目(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红头文件等)提出程序上和内容上的法律审核意见,保障该立法项目各项内容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四)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立法事务。
二、选聘名额及条件
本次共选聘市政府立法顾问10名。
(一)立法顾问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立法顾问要热爱公益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国家工作人员担任立法顾问的,应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律师担任立法顾问的,需要专(兼)职律师执业5年以上,且担任社会兼职一个以上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优秀的执业品行,在执业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申报市政府立法顾问的需经过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
(2)现场报名。辽阳市政府办公室设置报名点,上午9:30-11:00接受现场报名。地址:文圣区新城路9号北塔楼1809房间,联系人:鄂昭,联系电话:3868806。
(3)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fzbfaguike@163.com,并及时电话确认,确认电话:3868806。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有效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名称统一为:所在地+姓名。例如:白塔区李某某。
(4)邮寄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立法科报名,报名时间以快递接收日期为准。邮寄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市政府北塔楼1809房间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立法科鄂昭收,邮编111000。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2份。报名者需填写《市政府立法顾问推荐表》,相关表格可到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1:1.2比例确定市政府立法顾问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进行核对。
经评议后确定市政府立法顾问拟任人选,报送市政府同意。
(三)社会公示和颁发聘书
辽阳市人民政府将通过辽阳日报、辽阳市政府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市政府立法顾问拟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市政府立法顾问聘任条件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政府作出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任书,被聘任为市政府立法顾问人员名单将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联系方式
鄂昭:3868806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