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厅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已经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16日(9:00—11:30, 13:30—16:30)
2、地点:山东省环境保护厅1203房间(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二、须携带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2017年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前两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2、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它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1-66226655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