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卫生类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点仅提供面试所用的试题、答题纸和笔。
二、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的候试室集合。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三、考生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按时抽取面试顺序。
四、考生自觉遵守考点纪律,在候试室、审题室和休息室不得大声喧哗,尽量不要影响他人审题和休息。
五、考生在进入候试室、审题室和答题室时,要将与面试无关的个人随身物品(手机等)放在指定位置。审题用时5分钟。
六、考生在考场内,仅汇报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提及自己的姓名和表述与姓名有关的语言,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答题用时5分钟。
七、考生在面试结束并确认自己成绩签字后,自觉离开考点。
八、对于影响面试工作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对于制止无效或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者,将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