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经洪江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3名,详细岗位及条件见附件《洪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提交现在读学校的学历、专业等证明报名,但毕业证原件要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除特别说明的岗位要求外,其他岗位的年龄均为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为本科及以上,(2)乡镇为大专及以上。
(六)洪江市科技局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技人员2名。
(七)中共洪江市委党校专技人员2名。
(八)洪江市政府办法律顾问室管理人员2名。
(九)中共洪江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
(十)洪江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站、河道管理站专技人员共2名。
洪江市八面山水库管理所专技人员1名。
六、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参照《公务员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通过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情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招聘:
(一)尚未解除违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六)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招聘程序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洪江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程序审批后,由市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洪江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745-7732659 7732925
咨询电话:0745-7732781
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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