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7年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①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
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招生办公室:023-65112864(F) 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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