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公开招聘文件规定及《广西教育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舒春秀同志为广西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6月5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6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37号,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5625645)。
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教育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称 |
1 | 艺术学院教师 | 舒春秀 | 女 | 硕士研究生 |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 (声乐表演方向) |
二级演员 |
广西教育学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