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实用型人才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合同制实用型人才招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9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326房间报名,现场提供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用于核对参报学历信息(已付费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考试方法
采取理论考试、实际技能考试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三项考试满分各为100分,最后按照4:3:3的权重比例计入总分。
六、录用办法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
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给予录用,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待遇
(一)工资与同岗位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
(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医院纪检监察处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合同制实用型人才招聘计划信息表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