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人才兴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解决事业单位人才匮乏问题,根据日照市岚山区专业人才需求情况,拟从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及原“985工程”和原“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8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及原“985工程”和原“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和学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职位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职位和专业要求
公开招聘的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sr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7:00
资格复审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岚山区明珠路北首)。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介绍信。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查,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17年6月28日14:00—6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四、面试和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知。
公开招聘采用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职位和面试情况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招聘专业类别的要求,对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在校期间的专业成绩进行考核,同时注重了解考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按照面试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资格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岚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规定最低服务期限三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理顺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和“岚山人社”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岚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9287
登录网站: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 微信公众号: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