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直有关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面试方案
岗位代码: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21
根据《2017年泉州市直有关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通告》的有关精神,制定本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泉州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聘编外合同教师面试委托有关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监察和巡视人员到场,对面试过程实施监察和巡视。
二、面试的内容
面试以初中教材为主,主要考核应考对象的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包括对应聘职位的认识、学科专业素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书面、口头)的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仪容仪态。
三、面试的方式
面试以片段教学、口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
应考对象用60分钟当场撰写片段教学稿(材料当场抽签确定)并按抽签号依次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只介绍自己的签号,不能介绍姓名,然后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片段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段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应考对象在备课的基础上,口头表达对某节课的教学设想及理论依据、对专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应聘职位的认识等。
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岗位须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其考试的形式和要求包括动手或实验操作或考察运动技能等,上述五个岗位片段教学(含提问问题)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体育教师岗位技能主要考察考生对运动技能的掌握及应用(现场示范)。
音乐教师岗位技能主要考察考生对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以及乐器表演和现场自选歌曲演唱。
信息技术岗位技能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语言编程能力。
美术教师岗位技能主要考察考生对美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以及现场示范作画。
综合实践教师岗位技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实践课程专业教师基本技能、教师基本素养考核。
五、成绩的确定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在面试中的全部行为表现和各项面试要素的评分标准,评委现场独立评定,由考务人员汇总。
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及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在该面试的分数并当场公布,需进行岗位技能测试的学科,在考生完成片段教学(含提问问题)后和考生完成岗位技能测试后各当场公布一次得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六、面试地点、时间及其他事项
面试地点:考场设在泉州一中东海校区。
面试时间:6月10日上午7:30报到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迟到超过15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