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是直属中共东莞市委、市政府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引进2名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引进2名。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类在编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岗位要求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报名基本条件
(1)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纪录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6)年龄要求: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
2、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在我校招聘公告附件中查看《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教研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近三年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独著和合著)、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证书、学校就业推荐表、学校在读证明、身份证等扫描件发到电子邮箱dgdx2008@163.com。
3、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二)资格审查
我校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我校会电话进行联系。
(三)综合考察
我校组织应聘者进行岗位能力综合考察,主要是通过面试(试讲)、小组评审等方式进行。
(四)其他工作
通过我校岗位能力综合考察的应聘者,按照《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者或学历学位证书鉴定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个人法律或经济责任。
(三)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69-88987555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2017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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