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京西林场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北京市京西林场为市园林绿化局所属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北京市京煤林场。
林地总面积17.56万亩,分布于门头沟和房山两区境内,东西跨约120公里,南北跨约100公里,最高海拔1600米,分散成为珠窝林区、雁翅林区、河南台林区、大台林区、斋堂山林区、大安山林区、长沟峪林区7个相隔较远的林区。
林场主要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负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负责植树造林、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管理,负责林业科技研究、科普教育和社会宣传。
工作情况说明:日常及节假日林场职工需要轮流值班;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的重点森林防火期,还需要24小时轮流值守看护。
二、招聘岗位
北京市京西林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林业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2.截止到2017年5月30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工作至正常退休时,须达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医保缴费年限女同志满20年、男同志满25年;
4.管理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技术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优先考虑;
6.截止到2017年5月30日,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7.同等条件下,有林业从业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7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社保部门提供的在京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能够证明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一份,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五、资格审查
2017年6月12日-15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进行公布,审查合格的人员自行下载准考证。
六、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面试比例为3:1。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面试比例的岗位,先统一进行笔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所报岗位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工作态度、协调沟通、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查询综合成绩。
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八、体检、组织考察与公示
确定为体检考察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其他说明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聘用的人员,需在所报岗位服务不少于3年。
咨询电话:84236556。
2017年6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