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我校提出二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现将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一、录取要求与规则
(一)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定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降低50分。
(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
(三)招生计划:二志愿计划6人,优先用于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而二志愿有合格考生的运动项目,其中举重1人、体操1人、击剑2人、男排2人。
(四)录取规则
1.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在二志愿考生中分招生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根据上述规则录取,举重拟录取1人、体操拟录取1人、击剑拟录取2人,这3个项目完成招生计划。男排项目拟录取1人,仍缺额1人。经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缺额计划按不分运动项目在文化成绩、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中,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二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
序号 | 高考报名号 | 姓名 | 性别 | 大项 | 小项 | 运动等级 | 文化分 | 文化线降低分值 | 体育分 | 文体综合分 |
1 | 17350781140006 | 曾竞东 | 男 | 举重 | 举重 | 一级 | 189 | 30 | 75 | 61.95 |
2 | 17220102110824 | 杨玥 | 女 | 体操 | 体操 | 二级 | 225 | 0 | 67.9 | 58.78 |
3 | 17350623140004 | 林政巡 | 男 | 击剑 | 击剑 | 一级 | 153 | 30 | 76.07 | 60.899 |
4 | 17530121110456 | 康川云 | 女 | 击剑 | 击剑 | 一级 | 240 | 30 | 61.8 | 55.26 |
5 | 17350503140037 | 郑江丰 | 男 | 排球 | 非自由人 | 一级 | 233.5 | 30 | 67.1 | 58.645 |
6 | 17350427180057 | 郑雨萱 | 女 | 游泳 | 自由泳(400米) | 一级 | 217.5 | 30 | 94.5 | 77.025 |
注:上述拟录取名单须国家体育总局、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通过方可确定录取资格。
三、咨询电话:0591-22867389 招生办
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监察处
公示期:5月27日-6月10日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